不同的组织形式适用于不同情况,所以公司老板在设计企业的组织结构时,应适合自己的情况,切忌未加考虑就随意引用他人的方式。
究竟该把企业组织设计成何种形式呢?总的来讲,有七种情况:
怎样设立公司部门
1.直线型组织形式
直线型组织形式是最早、最简单的一种组织形式。
这种组织形式把职务按垂直系统直线排列,各级管理者对所属下级拥有直接的管理职权,组织中每一个人只能向一个直接上级报告,即“一个人,一个头儿”。
这种组织形式简单,权力集中,责任分明,命令统一,联系简捷。这是它的优点,但它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在组织规模较大的情况下,所有的管理职能都集中由一人承担,往往由于个人的知识及能力有限而感到难于应付,顾此失彼,可能会出现较多失误。此外,部门间的协调也比较差。
这是我国私营公司普遍采用的形式。
2.职能型组织形式
这种组织形式内部除了直线管理者外还相应设立了一些组织机构,分担某些职能管理的业务。这些职能机构有权在自己的业务范围内向下级下达命令和指示。
下级直线管理者除了接受上级直线管理者的领导外,还必须接受上级各职能机构的制度管理。
这种组织形式适应现代组织技术比较复杂和制度管理分工较细的特点,能够发挥职能机构的专业制度管理作用,从而减轻上层管理者的负担。但是,它妨碍了组织必要的集中管理和统一指挥,形成了多头管理,对基层来讲是“上边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使之无所适从,容易造成管理的混乱。
这是我国的高科技私营公司和一些中型的私营公司较为普遍的组织形式。
3.直线参谋型组织形式
直线参谋型组织形式扬弃了以上两种组织形式的优点,设置了两套系统。一套是按命令统一原则组织的指挥系统;另一套是按专业化原则组织的职能管理系统。直线部门及其人员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有决定权,指挥所属下级的工作,并负全部责任。而职能部门及其人员仅是直线管理者的参谋,只能对下级机构提出建议和业务指导,没有指挥和命令的权力。
这种组织形式实行的是职能的高度集中化,由于管理集中、职责清楚,因此组织秩序井然,工作高效,整个组织形式有较大的稳定性。但问题是下级部门主动性的发挥也因此受到限制,部门间互通情报少,不能集思广益地做出决策;当职能参谋部门和直线部门之间目标不一致时,容易产生矛盾,致使上层管理者的协调工作量增大;整个组织系统的适应性较差,因循守旧,对新情况不能及时做出反应。
我国许多尝试科学组织管理的中小型私营公司目前采用的就是这种形式。
4.直线职能参谋型组织形式
结合了直线参谋型和职能型组织形式的优点,在坚持直线指挥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直线管理者在某些特殊任务上授予某些职能部门一定的权力,例如决策权、协调权、控制权等。
这是我国较大规模的私营公司,主要是生产企业所采用的组织管理形式。
5.事业部制组织形式
事业部制组织形式是在总公司制度管理下设立多个事业部,各事业部有各自独立的产品和市场,实行独立核算,在经营管理上拥有自主性和独立性。这种组织形式“集中决策,分散经营”,即总公司集中决策,事业部独立经营。
采用这种组织形式,组织的最高层摆脱了日常管理事务,有利于集中精力做好战略决策和长远规划,提高了管理的灵活性和适应性。